因應香港房屋需求緊張,較早前政府宣布為香港人修訂高成數按揭計劃,以紓緩居住不足的問題。大部分香港基層人士都符合高成數按揭的申請資格,但卻有人萌生出以高成數按揭出租物業的念頭,藉此賺取額外收入,甚至以這個方法讓租客為業主供樓。到底這個方法是否合法呢?
打算以高成數按揭計劃置業的業主要留意,在申請按揭時債務人須要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購買按揭保險,於遞交的文件中,債務人必須向保險公司呈交一份物業自用聲明,意思即是該物業無法用作出租用途,否則債務人則屬於違法。如果債務人打破規定,以高成數按揭購入的物業出租給任何人士,而且又被保險公司發現,保險公司屆時會取消債務人的貸款,並且更對債務人作出控訴。早些年前,香港有名地產經紀正是透過這方法出租物業,最後被廉政公署控以欺詐罪。
高成數按揭計劃雖然能夠幫助不少香港人上車買樓,但是對於本身收入不高的人士而言,始終無法承擔昂貴樓價。如果香港人打算置業,而對居屋環境沒有特別要求,居屋是個不錯選擇。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都符合綠置居資格,即是現時居於公共租住房屋的人士、房委會「長者租金津貼計劃」的受惠者等。
不少人都對居屋有些誤解,誤以為居屋的間隔設計欠佳,周遭生活配套不齊全,而居住環境相當吵鬧。其實部分居屋的生活環境相當不錯,譬如位於青衣的青泰苑,面向北面的單位都有開揚的海景,生活配套齊全,又有不同的康樂設備供居民使用,是不少人嚮往的生活環境,甚至堪比私人樓宇。